近日,城固县法院利用云上法庭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。
原告小明现年10岁,其母杨某与被告翟某原系夫妻关系,小明系双方婚生子。2016年8月杨某与翟某协议离婚,离婚协议书约定小明由杨某抚养,翟某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支付抚养费,女方无异议,如遇重大疾病男方需与女方共同分担。双方离婚后,小明随母亲杨某从城固县返回湖南生活,被告翟某从双方离婚后至今未向原告支付过抚养费。2022年2月,原告诉至城固县法院,要求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抚养费6万元,并从2022年3月起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1500元直至原告成年。
因原告在湖南生活,被告在广东务工,疫情原因双方均无法到庭参加诉讼。本案受理后,办案法官通过电子送达平台送达了相应诉讼材料,后又与双方当事人多次电话沟通、线上协商,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,在被告提出目前已婚不愿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下,及时纠正被告观点,从亲情伦理到释明法律,耐心做被告的思想工作。同时,考虑到被告提出的实际困难,又不断征求原告方意见,化解其心中顾虑,在初步达成调解意向后通过云上法庭调解平台主持调解,最终成功达成一致意见:被告翟某自愿从2022年4月起,每年给付原告抚养费1万元,直至原告成年为止,原告方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。本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。
承办法官灵活运用办案技巧,及时化解矛盾纠纷。同时,积极回应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要,为当事人减轻了诉累、解决了困难、办了事实。
通讯员 刘俊 杨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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